发挥律师催告函的作用
在企业间的买卖交易中,拖欠货款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而往往企业自己向客户催收货款,屡屡不见效果,却又不想与客户撕破脸而直接打官司,这已经成为困扰企业经营者的难题。针对这一问题,作为企业律师,我的建议是:不妨请律师或者您公司的法律顾问代发律师催告函给欠款客户!
这样做的好处有二:
其一、通过律师发出催告函,等于告诉客户,不能再拖欠了!再拖欠的话,那我方就只能委托律师全权处理此事了(当然也包括打官司将客户告上法庭)!通常客户收到律师的催告函后,必然会有所反应:或者直接在律师限定的期限内付款,或者主动联系我方商榷付款具体事宜,这两种反应正是我方所需要的,随之而来的结果必然是客户及时支付所欠货款;当然也有不予理睬的,那我方就可以直接诉讼了,如此客户您觉得还有必要继续往来做生意么?!
其二、由于不是直接的诉讼打官司,也就保持了与客户的关系,不至于撕破脸皮。就是以后继续交易,客户知道您的企业有法律顾问或者请有律师,也就不会轻易违约了。同意也等于向客户宣告:您的企业是正规经营的企业,不会违法乱纪,与您的企业交易安全放心!
附《律师催告函》供参考。
(2019)洲联合律函字第Y0315号
SF电器制造厂有限公司:
我是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KL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凯联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就贵公司与KL公司之间的交易欠款问题向贵公司出具本律师函如下:
经本律师审查得知,贵公司于2004年开始与KL公司交易,即贵公司向KL公司购买电源电线等产品,交易条件是货款月结60天。之前双方之间的交易一直很正常,但是从至2010年7月份以后,贵公司就没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迄今,尚欠KL公司2010年7月至10月共计四个月的货款HKD1008934.00元没有支付。虽经KL公司多次交涉,贵公司仍然拒不支付所欠货款。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这种不按约定支付货款的做法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背离了商业道德,同时有损贵公司的商业信誉。在此,作为律师,我希望贵公司以商业信誉为重,履行承诺和约定,并在收到本律师函后五日内将尚欠的货款支付给KL公司。否则,本律师将根据授权代表KL公司将贵公司诉诸法律,届时,贵公司将会承担一切之不利后果。
专此函告,希引起重视!如有疑义,请在三日内与本律师联系!
顺致
商祺!
贵州洲联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杨 逍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律师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23号州人大综合楼
电话:13985827943,邮箱:axiaogg@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