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成功办理一起重罪辩护为轻罪的案件
任叶辉诈骗(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件
2019年11月1日,贵州洲联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凯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承办任叶辉诈骗案件,我所接受指派后,立即安排杨逍律师承办这个案件。杨逍律师在2019年11月1日下午就到凯里市人民法院阅卷。并在2019年11月12 日 到凯里市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任叶辉。了解到基本案情是:被告人任叶辉通过银行按揭买有位于凯里市未来城的一套价值人民币约55万元的房屋,后因为其拖欠别人的借款6万元未及时归还,而被起诉到凯里市人民法院,凯里市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依法裁定查封了被告人任叶辉的这套房产,在查封期间内不允许变卖等。但是,任叶辉却在该房屋还处于查封的2019年1月,将该房屋出卖给被害人何祥文 ,开始隐瞒房屋被查封的事实,后来买方何祥文知道了房屋是按揭贷款的并且被法院查封,但还是决定购买,最后双方达成了总价55万元的买卖合同,实际上被告人优惠收取了53万元,按揭贷款由被告人任叶辉负担,并将房屋交付给了买方何祥文,何祥文随后开始装修房屋,并一直入住至今,并表示不愿意退房 。
2019年11月27日上午11时,杨逍律师准时参加了在凯里市人民法院第2号法庭的案件开庭, 因为本次开庭,辩护人认为关键的事实不清楚(买卖的房屋是否交付给买房人需要查明),公诉人提出需要时间补充调查。
所以案件定在12月13日上午继续开庭,庭审中辩护人提出了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经过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法庭没有作出判决。后来凯里市人民检察院在2020年2月18日提交的变更起诉决定书,变更了原来起诉的罪名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新起诉的罪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14条的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辩护人对检察机关知错即改的认真客观的办案精神很是赞赏,并且十分认可起诉书对被告人任叶辉的犯罪行为定性为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第三次开庭时间2020年3月12日上午,辩护人准时出庭参加了这次案件的庭审。认同了检察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刑法第314条的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并依法提出了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后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任叶辉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至此。援助律师的辩护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本案辩护人坚持自己的辩护意见,最后得到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采纳,被告人的的犯罪行为从定性为诈骗罪的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接变更为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法庭从宽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使被告人罚当其罪,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
办案感想:虽然作为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但也不能随便应付,而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履行辩护律师的职责,为受援的刑事被告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是一名合格的援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