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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洲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收费标准
刑事诉讼案件 |
办理民商事、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劳动仲裁案件 |
非诉讼收费 |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1.侦查阶段 6000元至3万元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元至3万元 3.一审阶段 2万元至5万元 4.二审阶段 2万元至5万元 5.审判监督阶段 5万元至10万元 6.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或者共同犯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可以按本条前列标准的3倍至6倍收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或者共同犯罪中人数众多的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可以按本条前列标准的6倍至10倍收费。 7.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前列刑事诉讼标准收取费用;可能作无罪判决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要求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可以按照上述特别重大刑事案件标准收取费用。 8.办理财产犯罪案件,除按上述标准收取基本费用外,可以按照代理或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按照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收费。 9. 同一律师为同一案件的同一人继续下一阶段辩护的,可以减半收费。 |
1.不涉及财产:不低于6000元/件。 2.涉及财产:按不涉及财产最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按标的额比例分段递减累计收费: 标的 比例 10万元以下部分 6%至10%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 5%至8%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 3%至5% 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 1%至3% 1亿元以上部分 0.5%至1% 3.律师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以每一审理阶段(一审、二审、执行、再审复查、申请抗诉、再审)为一件计算;代理或办理仲裁案件,以作出仲裁裁决为一件计算;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约定连续代理或办理合并计算的,从其约定。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律师代理或办理本诉或本请求的同时代理或办理反诉或反请求的,可以另行增加收费,但应按代理或办理一个审理阶段的标准酌减收费。 4.单独代理或办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复议、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先予执行和申诉案件的,以办理案件的国家机关出具每一阶段性法律文书为一件计算,按本项前列标准收费。 5.代理劳动者的劳动仲裁、追索劳动报酬和/或工伤待遇、涉“三农”的诉讼案件,可以按照本项前列标准下浮30%至60%收费。 6.代理追索抚养费、扶养费、残疾补助费、人身损害赔偿费、扶贫款的诉讼案件,可以按照本项前列标准下浮50%至70%收费。 7.代理涉及刑事、民事诉讼中国家机关过错的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按照本项前列标准下浮20%至50%收费。 8.同一律师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按照本项前列收费标准下浮不超过50%收费。 9.申请再审复查和/或申请抗诉的案件,按照本章相关规定的标准的5倍至10倍收费。 商事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不低于1万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第2目标准的1.5倍至3倍收费。 3.单独代理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复议、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先予执行、申诉和申请执行、申请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第4目标准收费。 风险代理;签订委托合同时支付5000-20000元的基础费用,按揭是再按照实际胜诉执行金额的15%支付律师代理费。 |
(一)一般法律咨询、简单的合同起草和修改、一般遗嘱代书等,每次/件不低于1000元。 (二)复杂事务的法律咨询、复杂的合同起草和修改、正式出具律师函、较复杂的遗嘱代书等法律文书的,每次/件不低于5000元。 (三)正式出具资信调查意见、咨询意见建议书、律师见证书、律师审查意见书等较复杂法律文书的,每次/件不低于1万元。 (四)开展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律师意见建议书或其他较为复杂法律文书的,每次/件不低于3万元。 (五)代理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每次/件不低于3000元。代理办理各类证照、交易审批、产权登记的,每次/件不低于3000元。 (六)接受非诉讼专项委托,为委托人代理或办理涉及公司上市、投资、融资、发债、公司设立、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解散、清算注销等事务,开展(或参与)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或方案)、参与项目磋商谈判、起草主要交易文件、按主管或监管部门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收费5万元至10万元,另按照涉及财产标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所载或交易当事人确认的资产价值和负债总额相加计算)和分段比例递减累计加收费: 标的 比例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 3%至8% 5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 2%至5% 5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 1%至3% 1亿元以上部分 0.5%至1% 担任法院确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收取费用。 (七)接受交易双方委托提供交易见证和交易价款提存保管服务的,每日按照提存保管价款数额的万分之二至万分之五收费。 (八)接受立遗嘱人委托提供立遗嘱见证和遗嘱保管服务的(包括需要律师出庭作证的),每次/件不低于8000元,并每年按照300元/件收取保管费,一次性预交10年保管费。 |
(一)按照法人企业的注册资本或企业规模按照年度收费 注册资本低于50万元(或微型企业) 2万元至5万元/年 注册资本50万元至1000万元(或小型企业) 5万元至20万元/年 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中型企业) 20万元至50万元/年 注册资本5000万元至1亿元(或较大型企业)30万元至80万元/年 注册资本1亿元至10亿元(或大型企业) 50万元至100万元/年 注册资本10亿元至100亿元(大型企业) 100万元至200万元/年 注册资本100亿元以上(或超大型企业) 200万元至500万元/年 (二)律师办理顾问单位的诉讼案件,可以按照个案收费标准优惠20%至50%收费。 (三)可以约定全年包干制收费,即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标准2倍至5倍收取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后,律师办理顾问单位的全部法律事务全年不再收费。 (四)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参照本条规定的收费标准上下浮动30%至80%收费。 |
说明:本收费标准是根据 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司法厅黔发改收费(2016)第155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贵州洲联合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